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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心医院医保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3-30阅读量:334
洛阳市中心医院医保报销比例(2025年最新政策)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
三级医院:在职职工600元,退休人员500元 - 报销比例
- 总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部分: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5%
- 总费用超过1万元部分: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87%
- 年度支付限额
- 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10万元
- 大病保险补充报销最高42万元(年缴190元)或47万元(年缴240元)
- 起付标准
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年度限额:在职职工1500元,退休人员2000元
- 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5%
- 重特大疾病门诊报销比例:85%(终末期肾病腹膜透析为90%,退休人员再提高2%)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
三级医院:600元(洛阳市中心医院按三级标准执行) - 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以上部分:75%
- 特殊分段报销政策:部分资料显示,1200-4000元部分报销53%,4000元以上部分72%(需结合具体诊疗项目确认)
- 特殊政策
- 14周岁以下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
- 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提高5%
- 起付标准
大病保险
- 起付线:1.1万元
- 报销比例:超过起付线部分按比例分段报销(具体比例未明确)
门诊统筹
-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50%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新农合(城乡居民医保):市级医院(如洛阳市中心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1200元,分段报销比例:1200-4000元部分53%,4000元以上部分72%。
- 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并提交《异地就医转诊单》或《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以上政策需结合具体诊疗项目、费用区间及医保类型确认,建议就医前咨询医院医保窗口或洛阳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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