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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3-13阅读量:5041
沧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补偿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 住院补偿 :
报销范围包括药费、辅助检查、手术费等。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 大病补偿 :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建议:
沧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有所差异,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需要根据实际就诊的医疗机构和病情来确定。
建议患者在就诊时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以便更好地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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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