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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医保住院最新报销规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3-29阅读量:1694
根据广州市2025年最新医保政策,住院报销规定如下:
一、起付标准
普通门诊 :无起付标准;
住院费用 :
一级医院:250元/90天(连续住院超过90天需重新计算);
二级医院:500元/90天;
三级医院:1000元/90天;
急诊留院观察:按三级医院标准(500元/90天)。
二、支付比例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根据医院等级和病种类型确定,具体比例需参考医保目录;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000元,超过部分按比例支付。
三、最高支付限额
- 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及住院费用均设最高支付限额,超过部分由个人自付。
四、其他注意事项
出院标准 :参保人需按规范办理出院手续,未办理出院即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缴费基数 :2025年缴费基数范围6236-31179元,单位缴费比例5.35%,个人2%(灵活就业人员6.5%);
报销范围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自费项目需自行承担。
五、特殊病种管理
门诊特定病种需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审核确认,共27种;
家庭病床需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每90日重新计算起付标准。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参保人员,后续标准请以社保局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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