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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级伤残鉴定表
有家健康网 2025-03-29阅读量:1635
以下是为您整理的部分 1 - 10 级伤残鉴定标准内容,因伤残鉴定标准因适用领域不同而有差异,以下列举常见的工伤和交通事故两种情形: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 一级伤残: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 二级伤残: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 三级伤残: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 四级伤残: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
- 五级伤残: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 六级伤残: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 七级伤残: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 八级伤残: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 九级伤残: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 十级伤残: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 一级伤残:
-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四肢瘫(肌力 3 级以下)或者三肢瘫(肌力 2 级以下);截瘫(肌力 2 级以下)伴重度排便功能障碍与重度排尿功能障碍。
-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二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第三肢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 75%;二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第三肢任二大关节均强直固定或者功能丧失均达 90%。
- 二级伤残:
- 颈部及胸部损伤:未成年人甲状腺损伤致功能减退,药物依赖;甲状旁腺功能损害(重度);食管狭窄,仅能进流质食物;食管损伤,肠代食管术后。
- 盆部及会阴部损伤:永久性输尿管腹壁造口;尿瘘难以修复;直肠阴道瘘难以修复;阴道严重狭窄(仅可容纳一中指);双侧睾丸缺失或者完全萎缩,丧失生殖功能;阴茎大部分缺失(残留长度≤3.0cm)。
-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一上肢肘关节以上缺失;一肢缺失(上肢腕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 50% 或者其余肢体任二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 75%;手功能丧失分值≥120 分。
- 六级伤残:
-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精神障碍或者中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外伤性癫痫(中度);尿崩症(重度);一侧完全性面瘫;三肢瘫(肌力 4 级以下);截瘫(肌力 4 级以下)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双手部分肌瘫(肌力 3 级以下);一手全肌瘫(肌力 2 级以下),伴相应腕关节功能丧失 75% 以上;双足全肌瘫(肌力 3 级以下);阴茎器质性勃起障碍(中度)。
- 头面部损伤:符合容貌毁损(中度)标准之四项者;面部中心区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 0.3cm),累计长度达 20.0cm;面部片状细小瘢痕形成或者色素显著异常,累计达面部面积的 80%;双侧眼睑严重畸形;一眼球缺失、萎缩或者盲目 5 级,另一眼视力≤0.5;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另一眼中度视力损害;双眼视野中度缺损,视野有效值≤48%(直径≤60°);双侧前庭平衡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唇缺损或者畸形,累计相当于上唇 2/3 以上。
-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脊柱骨折后遗留 30° 以上侧弯或者后凸畸形;一肢缺失(上肢腕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双足跖跗关节以上缺失;手或者足功能丧失分值≥90 分。
- 体表及其他损伤:皮肤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 50%;非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 七级伤残:
-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不完全感觉性失语;双侧大部分面瘫;偏瘫(肌力 4 级以下);截瘫(肌力 4 级以下);单肢瘫(肌力 3 级以下);一手大部分肌瘫(肌力 2 级以下);一足全肌瘫(肌力 2 级以下);重度排便功能障碍或者重度排尿功能障碍。
- 头面部损伤:面部中心区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 0.3cm),累计长度达 15.0cm;面部片状细小瘢痕形成或者色素显著异常,累计达面部面积的 50%;双侧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部瞳孔;一眼球缺失或者萎缩;双眼中度视力损害;一眼盲目 3 级,另一眼视力≤0.5;双眼偏盲;一侧眼睑严重畸形(或者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部瞳孔)合并该眼盲目 3 级以上;一耳听力障碍≥81dB HL,另一耳听力障碍≥61dB HL;咽或者咽后区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吞咽半流质食物;上颌骨或者下颌骨缺损达 1/4;上颌骨或者下颌骨部分缺损伴牙齿缺失 14 枚以上;颌面部软组织缺损,伴发涎漏。
-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双下肢长度相差 8.0cm 以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四肢任一大关节(踝关节除外)强直固定于非功能位;四肢任二大关节(踝关节除外)功能丧失均达 75%。
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的伤残鉴定标准,建议查阅相关的国家标准文件,或咨询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及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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