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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二胎生育津贴
有家健康网 2025-03-29阅读量:6850
唐山市二胎生育津贴的相关信息如下:
- 享受条件:统筹区内按照生育津贴待遇标准连续缴费满 12 个月的女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时已正常缴费但缴费不满 12 个月的,连续缴费满 12 个月后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3 个月内补缴视为连续缴费)。
- 津贴标准: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享受 158 天生育津贴。如果是剖宫产、人工干预分娩的,增加 15 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 15 天生育津贴。
- 计算方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 ÷30× 生育津贴天数。新开户的参保单位,上年度本单位缴费月数不足一年的,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上年度本单位月平均工资;本年度新开户的参保单位,以本年度首次申领生育津贴的实际缴费月数计算本单位月平均工资。
- 其他规定:生育津贴是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职工休产假期间单位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其中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可由单位从生育保险津贴中代扣代缴。生育津贴不得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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