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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2024年生育津贴标准
有家健康网 2025-03-29阅读量:6274
根据2024年江西省及萍乡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发基数
以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职工本人工资,按职工本人工资计算;若高于职工本人工资300%,则按职工本人工资的300%计算。
二、生育津贴标准
第一胎
生育津贴为1000元/月,享受3个月(妊娠7个月及以上顺产或不足7个月早产)或1.5个月(妊娠3-7个月流产)。
第二胎及以上
每胎生育津贴标准提高至1.500元/月,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再增加1.500元/月,但总金额最高不超过9000元。
三、其他相关补贴
生育营养补贴 :90天(含)以上产假可获300元。
围产保健补贴 :700元(与营养补贴合并计算)。
一次性生育补贴 :
顺产:2400元
难产/多胞胎:4000元
男职工配偶未参保:可享50%补贴。
四、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30×假期天数
(例如:某职工月均工资8000元,顺产30天,则津贴为8000÷30×30=8000元)。
五、注意事项
政策调整 :2024年政策较2019年有所调整,具体以江西省官方文件为准。
地区差异 :若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津贴可能由单位按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自江西省及萍乡市官方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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