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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2024年生育津贴标准

有家健康网 2025-03-29阅读量:6274

根据2024年江西省及萍乡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发基数

以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职工本人工资,按职工本人工资计算;若高于职工本人工资300%,则按职工本人工资的300%计算。

二、生育津贴标准

  1. 第一胎

    生育津贴为1000元/月,享受3个月(妊娠7个月及以上顺产或不足7个月早产)或1.5个月(妊娠3-7个月流产)。

  2. 第二胎及以上

    每胎生育津贴标准提高至1.500元/月,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再增加1.500元/月,但总金额最高不超过9000元。

三、其他相关补贴

  • 生育营养补贴 :90天(含)以上产假可获300元。

  • 围产保健补贴 :700元(与营养补贴合并计算)。

  • 一次性生育补贴

    • 顺产:2400元

    • 难产/多胞胎:4000元

    • 男职工配偶未参保:可享50%补贴。

四、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30×假期天数

(例如:某职工月均工资8000元,顺产30天,则津贴为8000÷30×30=8000元)。

五、注意事项

  • 政策调整 :2024年政策较2019年有所调整,具体以江西省官方文件为准。

  • 地区差异 :若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津贴可能由单位按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自江西省及萍乡市官方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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