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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异地报销政策
有家健康网 2025-03-29阅读量:6857
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异地报销政策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起付线800元:报销70%
起付线1200元:报销60%
起付线1600元:报销50%
住院待遇
- 报销范围:参保居民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大病保险待遇
- 适用范围:参保居民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大病保险按规定进一步报销。
二、起付线标准
- 城乡居民医保 :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00元。
三、报销条件
参保资格
- 需为成都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且完成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要求
-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突发疾病急诊可先行垫付后报销。
四、报销流程
材料提交 :参保人需提交医疗费用发票、住院病历等材料。
审核结算 :医保部门审核材料后,按比例报销并支付。
五、其他注意事项
异地就医备案 :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未备案将影响报销比例。
特殊病种 :部分特殊病种可能有单独的报销政策,需咨询医保部门。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成都城乡居民医保,具体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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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