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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和标准
有家健康网 2025-03-12阅读量:1447
重庆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和标准如下:
- 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
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100元,报销比例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 特病门诊报销待遇 :
癌症病人晚期的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按90%支付(报销费用在3.7万元以上后按100%支付)。
其他特殊病种:按80%支付。
起付线: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40元,三级医疗机构880元,年报销限额与住院共享。
- 市内住院报销待遇 :
在职职工: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7%,三级医疗机构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7万元。
退休人员:一级医疗机构95%,二级医疗机构95%,三级医疗机构9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7万元。
- 门诊报销比例标准 :
村中心卫生室:60%
镇卫生院:40%
二级医院:30%
三级医院:20%
- 住院报销比例标准 :
一级医疗机构:90%
二级医疗机构:87%
三级医疗机构:85%
- 其他生育保险待遇 :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天数计发。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
建议:
在选择医疗机构时,可以考虑医院等级和报销比例,以最大化医保报销。
对于特病门诊,建议提前了解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
注意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避免因医疗费用过高而超出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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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