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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孕妇牙疼用药的 3 大禁忌
有家健康网 2025-03-28阅读量:9287
孕妇牙疼用药存在诸多禁忌,主要包括禁用影响胎儿发育的药物、避免使用易致过敏的药物、不能自行联合用药。例如四环素类药物、氨基糖苷类药物、磺胺类药物等会影响胎儿,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部分人可能过敏,自行联合用药会增加风险等。
1. 禁用影响胎儿发育的药物:四环素类药物,如四环素、土霉素、多西环素等,可与胎儿牙齿中的钙结合,形成四环素钙复合物,导致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发育不全。氨基糖苷类药物,像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有耳毒性和肾毒性,可能会影响胎儿的听力和肾脏功能。磺胺类药物,例如磺胺嘧啶、磺胺甲恶唑等,在胎儿体内与胆红素竞争血浆蛋白结合部位,使游离胆红素增高,易引起新生儿黄疸。
2. 避免使用易致过敏的药物:青霉素类药物,如青霉素 G、氨苄西林、阿莫西林等,部分人使用后可能出现皮疹、瘙痒、呼吸困难等过敏反应,严重的会导致过敏性休克,危及孕妇和胎儿生命。头孢菌素类药物,像头孢氨苄、头孢拉定、头孢呋辛等,也有一定的过敏几率,虽然相对青霉素类低一些,但也不能忽视。此外,一些非甾体抗炎药,如阿司匹林、布洛芬等,也可能引起过敏症状,同时还可能影响孕妇的凝血功能和胎儿的心血管系统。
3. 不能自行联合用药:孕妇自行联合使用不同种类的药物,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比如抗生素与某些中药制剂联合使用时,可能会改变药物的代谢过程,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风险。而且不同药物的作用机制和副作用各不相同,自行联合用药很难准确把握剂量和安全性,可能会对孕妇和胎儿造成潜在危害。
4. 不随意使用含激素药物:一些含激素的药物,如地塞米松、泼尼松等,虽然在抗炎、抗过敏方面有一定作用,但孕妇使用可能会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导致胎儿体重过低、早产等问题。
5. 谨慎使用止痛药物:部分止痛药物,如吗啡、哌替啶等,有成瘾性和呼吸抑制作用,绝对不能用于孕妇牙疼止痛。而一些常用的止痛药物,如对乙酰氨基酚,虽然相对安全,但也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孕妇牙疼用药需要格外谨慎,要严格遵守禁用影响胎儿发育的药物、避免使用易致过敏的药物、不能自行联合用药等禁忌。在出现牙疼症状时,应及时到正规医院的口腔科就诊,在医生的专业指导下进行合理治疗,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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