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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市新农合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3-28阅读量:9580

广西钦州市新农合报销比例如下:

  1. 镇卫生院:报销60%。

  2. 二级医院:报销40%。

  3. 三级医院:报销30%。

  4. 一次性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花费超出5万元的参合患者:5万元以内(含5万元)部分按相应级别医疗组织限定比例赔偿,5万~8万元(含8万元)部分按80%的比例予以赔偿,8万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予以赔偿。

  5. 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6. 五保户、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免交住院起付标准费,其中,五保户、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住院增加10%的报销比例,70岁以上老人报销比例相应增加5%。

  7. 转诊至省外医疗组织住院治疗、事实上赔偿比例过低的参合患者:住院医疗总花费去除起付线后按不低于30%的新农合报销比例予以保底赔偿。

  8. 市或五县(市)社保局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的:可以直接在异地定点联网医院直接结算,报销比例与本市一样。

  9. 没有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在异地联网医院住院:也可以直接结算,但报销比例比本市同级医院降1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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