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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3-25阅读量:4812
信阳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参保类型及医疗费用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无起付线
报销比例:60%
门诊比例:6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300元(县级)/600元(市级)
报销比例:60%(县级)/55%-60%(市级)
门诊比例:30%-60%(县级)
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600元(县级)/800元(市级)
报销比例:65%(县级)/55%-60%(市级)
门诊比例:20%-50%(县级)
市外医院
起付线:1500元
报销比例:45%(2万元以下)/70%(2万元以上)
二、特殊群体政策
14周岁及以下参保居民 :起付标准减半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 :大病保险起付线0.55万元,报销比例65%-75%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 :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5%,二级60%,年度支付限额300-600元
三、门诊报销比例
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 :60%
一级医院 :60%
二级医院 :30%-60%
三级医院 :20%-50%
四、其他说明
异地就医 :需回参保地报销,比例35%-65%
大病保险 :个人累计自付1.1万元-10万元部分按60%-70%报销,封顶线40万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信阳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最新标准,具体执行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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