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指南

电话咨询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灵活就业医保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有家健康网 2025-03-11阅读量:69

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1. 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 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津贴按照国家和兵团规定的职工产假天数计发,计发标准为上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30。
  1. 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
  •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需分娩前生育保险已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且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必须处于生育保险参保有效状态。缴费不足12个月的,待缴费满后享受待遇。

  • 灵活就业人员在职工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分娩的,不享受生育津贴。

  1. 缴费基数的影响
  • 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中的“上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指的是参保人上一年度的平均月缴费基数。如果参保人本人工资与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同,则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1. 其他待遇
  •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参照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享受产前检查定额报销700元、顺产2000元、剖腹产3000元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综上所述,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津贴主要依据上年度缴费基数和规定的职工产假天数来计算,且需要满足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条件。此外,如果参保人本人工资与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同,生育津贴将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联系我们

  •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有家健康网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胃部疾病
健康资讯浅表性胃炎慢性胃炎糜烂性胃炎萎缩性胃炎反流性胃炎胃溃疡胃窦炎胃下垂食管炎
肠道疾病
结肠炎十二指肠炎直肠炎慢性肠炎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肠炎肠息肉胃肠功能紊乱
胃肠症状
口臭恶心呕吐便秘腹泻打嗝胃痛胃胀胃酸胃寒烧心胃出血消化不良
就医指南
来院路线
在线咨询
预约挂号
网站地图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22149号

本站内容仅供咨询参考,不代替您的医生或其他医务人员的建议,更不宜作为自行诊断或治疗依据,如果您对自己健康方面的问题有疑问,请及时到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