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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职工互保金报销
有家健康网 2025-03-21阅读量:7363
青海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报销流程及标准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标准
医疗互保补助标准
10,000元(含)以下 :补助30%
10,001元至100,000元(含) :补助50%
100,001元至200,000元(含) :补助70%
超过200,000元 :不再补助。
生活互保补助标准
按住院天数计算,每日30元,每年最多不超过30天。
二、报销流程
费用结算
参保职工需在出院后及时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自付部分符合互保条件的费用由单位工会或指定机构统一收集。
线上报销(推荐)
通过 中国人寿青海省分公司微信公众号 上传医疗费用凭证,实现快速结报。
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医院结算单、自费超过1万元的费用明细清单等。
线下报销
携带以下材料至指定网点办理:
身份证、银行卡、社保卡
医院基本医疗报销结算单(加盖结算章)。
三、注意事项
缴费与有效期
每人每年缴纳100元,保障期限为1年(如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日)。
2023年活动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2022年报销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特殊群体
- 16岁以下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患白血病等重大疾病,按80%比例给予补助。
报销限额
- 生活互保年最高补助3000元(30天×30元/天)。
四、其他说明
自费费用范围 :仅限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报销后剩余的自费部分。
不可报销情形 :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充分保障的费用不再重复补助。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青海省总工会官网或指定网点查询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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