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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城乡医保的门诊报销额度
有家健康网 2025-03-21阅读量:5654
根据现行政策,广东江门城乡居民医保的普通门诊报销额度及相关政策如下:
1. 普通门诊报销额度
- 年度支付限额:普通门诊每人每年的报销额度为240元。
- 报销比例:参保人在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报销比例为70%。
- 注意事项:当年未使用的报销额度不能结转至下一年度。
2. 慢性病门诊报销政策
对于慢性病患者,门诊报销政策有所不同:
- 年度限额:根据病种不同,报销额度有所差异,例如:
- 高血压:3000元/年
- 糖尿病:3000元/年
- 肝硬化:4400元/年
- 慢性活动性肝炎:3200元/年
- 肺结核:1800元/年。
- 报销比例: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时,报销比例为70%;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则为50%。
3. 其他门诊报销政策
- 特殊病种及特殊用药:门诊特殊病种和特殊用药的报销政策如下:
- 年度限额:根据病种和用药类别设定,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400元。
- 报销比例:门诊特殊用药的报销比例为65%,起付线为400元。
-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待遇:
- 不设起付线,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疗机构为60%。
- 高血压年度支付限额为300元,糖尿病为600元,两者可累计,年度最高限额为2400元。
4. 政策注意事项
- 门诊费用范围:报销仅限于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医保目录的药品、诊疗项目等。
- 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享受报销政策。
- 费用结算:报销费用由医保基金直接与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需妥善保管门诊医疗单据以备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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