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指南

电话咨询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单位给少交了八个月医保怎么赔偿

有家健康网 2025-04-29阅读量:3367

单位少缴八个月医保的赔偿方式如下:

一、医疗费用损失赔偿

  1. 直接损失赔偿

    若单位未缴医保导致您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需赔偿您因此产生的医疗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要求赔偿少得或未得的保险金损失。

  2. 后续医疗费用承担

    即使补缴后,若医疗费用超出医保报销范围,单位仍需承担差额部分。

二、社保补缴与滞纳金

  1. 补缴义务

    社保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补缴欠缴的医保费用,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2. 罚款与财产强制措施

    逾期仍不缴纳的,社保部门可申请法院查封、拍卖单位财产以抵缴社保费用。

三、其他权益救济

  1. 解除劳动合同与赔偿

    • 您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最高12年)。

    • 若因未缴社保导致无法就业,可主张工资损失等间接损失。

  2. 法律途径

    •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社保部门投诉,要求介入处理。

    • 无法协商时,可通过诉讼主张赔偿,法院会支持因未缴社保导致的合理损失。

四、注意事项

  • 证据收集 :需保存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证明单位未缴社保及损失情况。

  • 时效性 :社保补缴的时效为欠缴之日起1年,超过时效可能影响追偿权。

建议优先通过社保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处理,若单位拒不配合,可结合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联系我们

  •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有家健康网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胃部疾病
健康资讯浅表性胃炎慢性胃炎糜烂性胃炎萎缩性胃炎反流性胃炎胃溃疡胃窦炎胃下垂食管炎
肠道疾病
结肠炎十二指肠炎直肠炎慢性肠炎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肠炎肠息肉胃肠功能紊乱
胃肠症状
口臭恶心呕吐便秘腹泻打嗝胃痛胃胀胃酸胃寒烧心胃出血消化不良
就医指南
来院路线
在线咨询
预约挂号
网站地图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22149号

本站内容仅供咨询参考,不代替您的医生或其他医务人员的建议,更不宜作为自行诊断或治疗依据,如果您对自己健康方面的问题有疑问,请及时到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