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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保省内异地就医报销
有家健康网 2025-03-20阅读量:5994
广州医保省内异地就医报销相关信息如下:
备案规定
- 备案人员范围: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就医或异地生育就医的参保人员。
- 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 6 个月。参保人员先就医后备案的,在出院结算前补办跨市就医备案的,可办理当次费用直接结算;出院自费结算后补办备案的,按参保市规定返回就诊机构办理补记账,未能办理补记账的可申请零星报销。
门诊特定病种规定
省内跨市就医人员可在符合资质的就医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全省规定范围内的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员待遇认定信息全省互认,省内更换参保市有效期内的门特病种无需重新办理认定。
就医与服务
定点医药机构为跨市就医参保人员提供与本地参保人员同等的诊疗、购药、结算和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备案等服务,实时上传相关信息。对于因急诊抢救就医、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由定点医疗机构选择相应系统接口办理直接结算,无需垫付费用返回参保地零星报销。
报销待遇
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生育保险待遇等执行参保市政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使用材料方式办理备案的,可以在备案市和参保市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备案途径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粤医保”“粤省事” 微信小程序、广东政务服务网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也可前往参保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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