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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生育险可以领生育金吗
有家健康网 2025-04-25阅读量:1302
根据青岛市生育保险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具体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以下是关键信息
一、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女职工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流产、引产时,需在单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
男职工 :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住院分娩(未参保配偶按女职工标准的50%报销,参保配偶按实际报销金额补足差额)。
二、生育津贴标准与计算
计发基数 :以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为日工资标准,按实际产假天数计发;
特殊情况 :2023年后生育三孩的职工,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三、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女职工 :符合条件生育或流产、引产时,可报销门诊、住院等费用,具体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费用类型确定;
男职工 :配偶住院分娩时,按女职工标准的50%报销,不足部分由男方承担。
四、申领材料与流程
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结算单等;
流程 :生育后次月1-15日携带材料至社保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一般次月发放。
五、其他注意事项
缴费要求 :用人单位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个人缴费中断会影响待遇享受;
与其他待遇的关系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医疗费用按失业保险规定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青岛市近年生育保险政策调整内容,具体操作以社保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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