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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户医保报销政策
有家健康网 2025-04-25阅读量:9562
关于建档立卡户的医保报销政策,综合各地最新政策及搜索结果,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报销比例提升
住院报销比例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普遍提高至90%以上,其中:
县级医院:95%
二级医院:80%
三级医院:70%-75%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分段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最高支付限额
门诊报销比例
门诊慢性病(如重性精神病、中末期肾病)报销80%-90%
建档立卡户在乡镇卫生院门诊免一般诊疗费,报销限额提高至315元
二、特殊医疗保障
“三重保障”
包括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现住院医疗费用“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患者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 门诊特殊慢性病(29种)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
财政补贴与代缴
未脱贫户、2018-2019年脱贫户:财政全额代缴个人缴费部分
2016-2017年脱贫户、退出户:财政补贴60%-30%个人缴费部分
三、地区差异与注意事项
起付标准与报销限额 :不同地区对起付线、门诊报销限额等有具体规定,例如三级医院起付标准659元、报销上限2000元
政策时效性 :部分政策(如青海省提高大病报销比例至90%)为最新调整,其他地区可能存在差异
合规要求 :需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结算,确保参保状态及贫困证明等材料齐全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当地最新政策办理参保登记,并通过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了解具体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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