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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4-25阅读量:6905
马鞍山市农村医保报销比例政策已全面覆盖城乡居民,报销比例和范围大幅提升,具体政策如下:
1. 住院报销比例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所在地区有所不同:
- 省内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报销比例为90%,二级及县级为80%,三级(市属)为75%,三级(省属)为70%。
- 省外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报销比例为85%,二级及县级为75%,三级(市属)为70%,三级(省属)为65%。
政策还明确规定了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700元和1000元,具体金额视医疗机构级别而定。
2. 门诊报销政策
门诊报销政策分为普通门诊、常见慢性病门诊和特殊慢性病门诊:
- 普通门诊:在协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发生的费用,报销比例为55%,单次支付限额为30元,年度支付限额为160元。
- 常见慢性病门诊:年度报销限额为25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限额增加600元。
- 特殊慢性病门诊:起付线为400元,省内报销比例为70%,省外为60%。
3. 大病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2万元,起付线以上至5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可达70%。
4. 参保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财政补助670元/人。对于特殊困难群体,如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等,缴费标准有所降低,甚至免费参保。
总结
马鞍山市农村医保政策通过提高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和降低缴费门槛,显著提升了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这不仅减轻了农村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还提高了医疗服务可及性,确保城乡居民享受同等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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