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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办了慢病还要每年再办吗
有家健康网 2025-04-25阅读量:9865
已经办理慢病的患者是否需要每年重新办理?答案取决于病种类型和地区政策:部分病种(如糖尿病合并症、高血压合并症等)可长期有效,而部分病种(如结核病、恶性肿瘤辅助治疗等)需按待遇时限到期后重新申请。
长期有效的病种:如高血压合并症、糖尿病合并症、肝硬化失代偿期等,通常无需年检或复审,患者可持续享受待遇。但需定期复查以确认病情稳定性。
需到期重新申请的病种:例如结核病(12个月)、恶性肿瘤放化疗(12个月)、术后抗栓治疗(12个月)等,需在待遇时限届满前提交病历、检查报告等材料重新认定。
地区政策差异:部分地区要求每2-5年复审(如六安市需4年复审一次),或每年集中申报(如滨州市分季度办理)。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或查看病种目录细则。
续办流程简化:多数地区允许通过线上提交材料或窗口办理,需准备身份证、近期病历、诊断证明等。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群体可能享受绿色通道。
提示:患者应保留原始慢病证,关注医保局通知,避免因过期中断待遇。若病情变化(如恶性肿瘤复发),需及时重新申请以调整待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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