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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团体疾病保险报销范围
有家健康网 2025-04-24阅读量:4566
重大疾病、轻症、疾病身故等
平安团体疾病保险的报销范围根据产品类型和保障条款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核心保障内容
- 重大疾病保障
覆盖33种重大疾病,如癌症、心脏病等,初次确诊即可获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 轻度疾病保障(可选)
包含3种轻症(如高血压、糖尿病等),赔付金额不超过重大疾病保险金的30%。
- 疾病身故保障(可选)
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时,按疾病身故保险金额给付,合同终止。
- 疾病全残保障(可选)
因疾病导致合同约定的全残状态时,按疾病全残保险金额给付。
二、其他医疗保障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覆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普通部医疗费用,可分项累计报销,达到合同限额后终止保障。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部分产品包含门诊手术、特殊门诊等费用报销,需符合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
住院津贴 :根据合同约定计算,用于弥补住院期间的收入损失。
三、报销条件与限制
等待期 :通常为30天,因疾病首次确诊后开始赔付。
医院范围 :一般限定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部分产品可能扩展至特定区域医院。
药品目录 :仅报销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费用,自费药、进口药等不报销。
免赔额与比例 :部分产品设有起付线,超过部分按约定比例报销。
四、特别说明
职业病与意外伤害 :部分团体疾病保险可能包含因职业导致的特定疾病(如职业病)或意外伤害的额外保障。
续保与缴费方式 :常见为趸交或分期缴费,保障期间通常为1年。
建议投保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具体保障范围、等待期及除外责任,以选择最适合企业需求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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