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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人流后有生育津贴吗
有家健康网 2025-04-24阅读量:3458
江门女职工流产后可享受生育津贴,具体标准根据流产时的孕周和参保情况确定: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津贴,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津贴,津贴金额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需满足生育保险缴费满12个月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申领。
津贴标准与条件
生育津贴按流产时的孕周分段计算: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按15天发放,满4个月流产按42天发放。计算公式为:。申领需同时满足两项条件:一是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二是流产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如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报销范围与待遇
除生育津贴外,流产医疗费用(如手术费、住院费)也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参保,则由用人单位按相同标准承担。女职工流产后休假期间,企业需继续缴纳社保,且不得以病假或事假名义降低待遇。申领流程与材料
线上办理:通过“江门社保”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需上传流产证明、计生证明等材料,30日内津贴将发放至单位账户。线下办理:携带身份证、流产诊断证明、单位垫付证明等至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若单位未垫付工资,需额外提供劳动合同及工资凭证。常见问题提示
生育津贴与工资不重复发放:若津贴低于原工资标准,单位需补足差额;高于则单位不得克扣。异地流产需提前备案,否则可能影响报销比例。男职工配偶流产不享受津贴,仅女性参保人可申领。
建议流产后及时联系单位人事或社保部门,确保材料齐全并关注申领时效(需在流产后1年内办理),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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