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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新办医保卡原来的钱怎么办
有家健康网 2025-04-24阅读量:1511
跨市新办医保卡后,原来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资金会自动转入新医保卡,无需手动操作。以下是具体说明和办理流程:
一、资金转移规则
个人账户余额转移
原医保卡的个人账户资金(如门诊、住院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会全额转移到新医保卡的个人账户中,无需参保人员主动申请或提现。
缴费年限延续
医保缴费年限也会随账户转移而延续,新参保地医保系统会自动关联原参保地的缴费记录。
二、办理流程
1. 原参保地操作
办理医保停保 :由单位或个人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及缴费凭证,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
申请转移 :携带身份证、原医保卡或电子凭证,填写《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提交至原参保地社保基金结算中心。
2. 新参保地操作
参保登记 :在新就业单位参保后,携带身份证、原医保卡或电子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接收转移资金 :新参保地审核通过后,原医保卡的个人账户资金将自动转入新医保卡,参保人可立即使用。
三、注意事项
时间限制 :原参保地需在3个月内办理转移手续,逾期可能影响转移。
材料要求 :需提供原参保地《参保(合)凭证》、缴费凭证及身份证等材料。
特殊情况 :若新参保地无接收单位,需先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再到新参保地申请转入。
四、法律依据
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时,医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可依法转移接续。
通过以上流程,您可以无缝衔接两地医保,确保医疗费用报销和个人账户资金安全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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