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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闽侯生育报销报销标准是多少
有家健康网 2025-04-24阅读量:7389
根据福州地区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报销标准如下:
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定额标准
顺产:2500元
难产(含剖宫产):3300元
剖宫产:5300元
流产(引产):2000元
报销比例
- 符合医保、生育保险“三目录”的费用按实结算,超过定额部分由职工个人承担
二、生育津贴标准
计算基数 :以女职工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计发时长 :
正常分娩:3个月
难产/剖宫产:3.5个月
流产:1.5个月
三、其他注意事项
参保要求
男方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未参保则无法申领
女方需提供《未就业证明》(社区或村委会开具)
夫妻双方需持有福州户籍或居住证
报销流程
- 职工先行垫付医疗费用,持相关材料(如发票、诊断证明、出生证明等)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审核
特殊情形
多胞胎生育每多一婴增加1.5个月生育津贴
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最长135天(难产、晚育并领证天数累加)
以上标准综合了福州地区近年政策调整,具体以福州市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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