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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生育险报销流程
有家健康网 2025-04-24阅读量:6188
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销流程
单位申报
参保单位需在女职工治疗结束30日内提交报销材料,包括:
生育女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18位)
《生育证》及复印件(需计划生育部门签发)
出生医学证明或流产证明
医疗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单、病历首页、医嘱单等
其他可能材料: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二孩及以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跨省生育)等
材料审核
医疗工伤保险服务处对材料进行审核,复杂情况需单独审核
完成审核后录入系统并打印结算单,报领导审批后提交基金处拨付
待遇发放
生育津贴按自然月发放,标准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
医疗费用报销后,由单位统一申领待遇并通知职工办理结算手续
二、注意事项
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需加盖参保单位、地税管理科、地税基金科及社保中心公章
不同城市可能存在材料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报销时效
- 报销需在生育结束30日内办理,逾期可能影响待遇申领
特殊情况处理
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或克扣、拖欠待遇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多胞胎生育、异地就医等特殊情形需额外提交证明材料
生育津贴计算
-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例如某职工月均工资8000元,产假98天,则津贴为:8000/30×98=25,733元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社保官网或热线确认最新政策,确保材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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