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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
有家健康网 2025-04-24阅读量:8090
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生育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
顺产
基础报销标准为5000元(2025年统一标准)
2024年10月1日起,难产(含剖宫产)标准提高至6000元
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增加1000元
难产(含剖宫产)
顺产:6000元
剖宫产:7000元(原6000元基础上增加1000元)
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增加1000元
流产及引产
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4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宫外孕:200元
怀孕不足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500元
门诊产前检查费
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700元
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300元
二、居民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
顺产
基础报销标准为3000元(2025年统一标准)
2024年10月1日起,难产(含剖宫产)标准提高至4000元
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增加1000元
难产(含剖宫产)
顺产:4000元
剖宫产:5000元(原4000元基础上增加1000元)
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增加1000元
流产及引产
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4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宫外孕:200元
怀孕不足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3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报销比例
顺产:270%
难产/剖宫产:320%
流产/引产:100%
以职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待遇范围
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不区分医院等级
门诊产前检查费自2025年1月1日起纳入门诊保障
女职工生育津贴按产假天数计算,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
以上标准综合了政策调整和地区差异,具体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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