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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保异地转移最新政策规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4-23阅读量:4084
根据山东省医保异地转移接续的最新政策规定,结合2023-2025年最新文件及政策调整,主要规定如下:
一、医保转移接续条件
职工医保
职工跨统筹地区调动或单位整建制转移时,医保关系可随同转移。
转出地办理减员后3个月内补缴期间费用可零星报销,超过3个月则不予报销。
居民医保
- 需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长期居住人员可申请转移。
二、转移接续流程
材料准备
- 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到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
线上办理 :通过当地社保部门官网或APP提交申请。
待遇接续
职工医保:接续后按原缴费地政策享受待遇,退休时未缴年限可一次性补缴。
居民医保:接续后按转入地政策享受待遇。
三、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报销比例调整
职工医保 :2025年4月1日起,非普通门(急)诊、未转诊的异地就医报销比例降低15%,公务员医疗补助不再补助。
居民医保 :同期报销比例降低20%。
报销范围
- 仅限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且需符合当地医保目录。
特殊情形
- 紧急情况可就近就医,后续补办转诊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
省内异地就医 :山东已实现跨市医保直接结算,普通门(急)诊费用可按70%-95%比例报销。
现金垫付 :异地安置人员可选择垫付现金就医,省级参保人员备案后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转移接续、异地就医报销及2025年最新调整,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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