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动态
热点资讯
拉萨市农牧民医疗大病统筹报销政策标准
有家健康网 2025-04-22阅读量:6269
拉萨市农牧民医疗大病统筹报销政策以分级报销为核心,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最高可享90%比例报销,且孕产妇住院费用全额覆盖。 具体政策标准如下:
报销比例分级设定:已缴纳个人筹资的农牧民,在乡(镇)、县(区)、市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0%、85%、70%;未缴纳者对应比例为70%、65%、50%。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报销比例额外提高5%。
特殊群体全额保障:孕产妇住院分娩和新生儿抢救治疗费用由大病统筹资金全额报销,无需个人承担。
大病保险补充赔付:年度内大病统筹支付超6万元后,合规费用可申请大病保险100%赔付,封顶7万元,与普通农牧民待遇一致。
门诊特殊病种覆盖:20种门诊特殊病(如恶性肿瘤化疗、慢性肾衰竭透析等)报销比例为70%,与住院费用合并计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异地就医与结算流程:统筹地区内住院实行“医院垫付、即时结算”;异地就医需5日内报备,出院后凭《家庭医疗账户本》、票据等材料至户籍地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时限不超过3个月。
提示:政策执行以最新文件为准,建议农牧民及时缴纳个人筹资部分以最大化保障权益,并妥善保管医疗凭证以便快速结算。
联系我们
-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