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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有家健康网 2025-04-21阅读量:1387
长春生育津贴领取的核心条件是:单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或分娩后12个月内累计满12个月),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2025年3月起,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卡,标准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计算,正常产可领158天,剖腹产多15天。
- 参保与缴费要求:职工所在单位需参保并连续缴费满10个月(分娩时)或12个月内补足12个月。非机关单位、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女职工均可申请。
- 材料准备:需提供身份证、出生证明、出院小结、单位财务章等,线上申请可通过吉林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材料。
- 津贴计算:正常产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30×158天;剖腹产额外加15天;多胞胎每胎再增15天。缴费不足12个月按比例发放。
- 办理地点:长春市医保经办机构或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如南关区华新街、朝阳区延安大街等),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提示:2025年政策已简化流程,建议单位经办人优先选择线上申请,避免材料遗漏。若缴费月数不足,及时补缴以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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