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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断交后6个月

有家健康网 2025-04-21阅读量:7265

生育保险断交后6个月还能用吗?关键结论:断缴后6个月内补缴可恢复待遇,超期需重新累计缴费年限,部分地区允许3个月内补缴视为连续参保。

  1. 补缴规则
    生育保险断交后,多数地区规定6个月内补缴可视为连续参保,补缴期间医疗费用可追溯报销。超过6个月未补缴则缴费年限清零,需重新累计满6-12个月(各地不同)才能享受待遇。例如上海要求补缴后次月恢复待遇,深圳则需重新累计满1年。

  2. 待遇恢复条件

    • 6个月内补缴‌:恢复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及津贴申领资格,产检、分娩等费用按正常参保结算。
    • 超6个月未补缴‌:需重新缴费至当地要求年限(如北京需连续缴满9个月),期间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3. 特殊情况处理
    部分城市(如杭州)允许因单位原因断缴的职工在3个月内补缴后视同连续参保,个人原因断缴不适用。失业期间若领取失业保险金,个别地区可自动延续生育保险待遇。

提示:‌ 政策因地而异,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医保局,确认补缴时限及待遇恢复规则,避免影响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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