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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保重复

有家健康网 2025-03-18阅读量:2841

不可以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保不可以重复参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此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是两种不同的医保制度,分别针对不同的参保人群。如果一个人同时参加了两种医保,并缴纳了重复的费用,这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和财政的浪费。因此,当发现这种情况时,应该及时与医保机构联系,协商解决重复缴费问题。

综上所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不能同时参保,重复参保只能选择一份医疗保险予以报销,不能重复报销或者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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