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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3-18阅读量:5103
黑龙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 在医疗保险统筹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75%。
-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住院起付线:一级医疗机构240元,二级医疗机构480元,三级医疗机构720元。
最高支付限额:按一年期核算,应达到国家规定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90%,退休职工为93%。
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学生儿童报销比例为80%。
在其他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会相应降低。
- 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比例 :
- 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原则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80%。
- 退休人员额外报销 :
- 退休人员住院医保统筹金报销比例提高三个百分点。
建议:
参保职工在就医时应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以便享受医保报销。
特殊疾病患者应特别注意相关报销政策,以最大化医保报销。
参保人员应了解所在医疗机构的等级,因为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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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