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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生育津贴标准
有家健康网 2025-04-21阅读量:7421
包头市生育津贴标准如下:
- 正常产:享受98天生育津贴;
- 难产:增加15天生育津贴;
- 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生育津贴;
- 发放标准:按所在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计发。
补充说明:
- 晚育奖励:符合晚育条件的女性可额外享受1个月生育津贴;
- 独生子女奖励: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可再增加1个月生育津贴。
- 发放方式: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无需申请,政策实施“免申即享”。
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的发放与工资高低无关,更加公平合理;
- 生育保险等待期已取消,参保即可享受。
通过以上政策,包头市为职工提供了全面的生育保障,切实减轻了家庭生育负担,同时简化了申领流程,提高了政策的可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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