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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有家健康网 2025-04-21阅读量:1319
山东省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覆盖普通门诊、慢特病门诊和大病门诊,报销比例50%-90%不等,年度限额最高15万元,需持社保卡在定点机构就医结算。
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报销比例通常为50%-60%,年度限额约200-500元。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经备案后,在指定机构就诊可享受更高报销,比例达70%-90%,部分病种年度限额可达10万元。大病门诊针对高额费用患者,起付线以上合规费用按60%-75%报销,年度累计限额15万元。
报销时需注意三点:一是必须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实时结算;二是非定点机构费用不予报销;三是跨省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部分特殊药品和治疗项目需先自付一定比例后再纳入报销范围。
山东省通过分级诊疗引导患者优先选择基层机构,报销比例向基层倾斜。政策每年可能调整,建议通过“山东医保”小程序或窗口查询最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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