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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啥时候合并了
有家健康网 2025-04-21阅读量:1668
2019年6月1日
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实施时间需根据具体地区政策执行,具体如下:
一、全国统一实施时间
政策启动时间
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9年3月6日 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在 2019年底前 完成合并。
全国统一标准
参保范围 :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按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费率,生育保险基金并入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
二、地区实施时间差异
首批试点城市
岳阳市 :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
广东省 :2019年12月3日发布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底前完成。
其他地区进度
四川省 :2021年6月11日发布本地实施意见,合并自2021年6月16日起施行。
杭州市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合并政策。
三、合并后的变化
待遇保障 :生育保险待遇(如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并入医疗保险基金,保障水平不变。
缴费调整 :用人单位缴费率调整为两险之和,个人无需额外缴费。
四、特殊情况说明
合并前参保人员 :2019年6月1日前参保但未缴费的职工,需补缴生育保险费用后方可享受待遇。
跨地区流动职工 :在合并前后的地区流动时,生育保险待遇连续计算。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的合并全国统一于2019年6月1日启动,但具体实施时间因地区而异,需以当地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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