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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4-21阅读量:642
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根据救助对象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主要报销比例标准
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
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按 60% 比例救助,单次救助最高达 2万元 。
重点优抚对象
(1)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
(2)因病住院经多重保险报销后,按 60% 比例救助,单次最高2万元。
低收入困难家庭及重大疾病家庭
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按 20% 比例救助,单次最高封顶线为 1万元 。
城乡低保对象二次救助
住院救助金额达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 1万元 为起点,超过部分按 30% 比例二次救助,每年累计不超过 4万元 。
二、补充说明
大病保险基础报销比例 :
① 普通参保人:门诊统筹起付线以上按 60%-75% 比例报销(具体分医疗机构级别);
②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按 70%-100% 比例报销。
封顶线标准 :
大病保险个人累计负担额度超过 1.2万元 时开始报销,不同地区封顶线普遍为 30万元 ,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可达 50万元 。
政策差异 :
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经济水平、医保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咨询当地医疗保障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以上信息综合了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及大病保险的协同机制,实际报销需结合个人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情况综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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