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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后多久可以申请生育津贴

有家健康网 2025-04-21阅读量:9008

分情况而定

流产后申请生育津贴的时间 分情况而定 ,具体如下:

  1. 一般情况
  • 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含异位妊娠)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

  • 怀孕3个月及以上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 怀孕7个月及以上流产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

  1. 特殊情况
  • 妊娠4个月以下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

  • 妊娠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 妊娠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1. 申请时限
  • 生育津贴自生育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由单位提交资料,审核通过社保局进行建档,再打款给公司,具体需要的时间各地略有不同,可以咨询所在单位。

  • 医疗费用结报后的次月即可申领,有效时限为产假结束后的半年内,逾期无法申领。

建议

  • 流产后应尽快(通常在产假结束后的次月)向所在单位提交生育津贴申请。

  • 准备齐全所需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新生儿出生证等。

  • 注意各地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单位人事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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