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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城乡医保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4-21阅读量:3720
根据洛阳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医疗费用分段计算,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待遇
起付标准
14周岁以下(含)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
其他参保居民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乡级100元、县级400元、市级600元、三级医院2000元
同种疾病30日内二次住院,仅缴纳差额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乡级:90%
县级:63%-83%(根据医院等级)
市级:55%-75%(根据医院等级)
省级:53%-72%(根据医院等级)
省外:50%-68%(根据医院等级)
使用中医药服务(中药饮片/制剂/诊疗项目)可提高5%报销比例
大病保险补充
个人负担超过1.1万元部分:
1.1万-10万元报销60%
10万元以上报销70%
年度最高报销40万元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群体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二、门诊医疗待遇
普通门诊统筹
- 仅限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报销比例90%
门诊慢特病
- 在职职工支付80%,退休人员85%
重特大疾病
- 住院支付比例:县级85%、市级75%、省级70%
三、其他注意事项
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无统一限额
缴费标准 :职工医保大额缴费标准为190/240元/年,大病最高报销额度为42/47万元
结算方式 :部分医院支持即时结算,暂不具备条件的需出院后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洛阳市医疗保障部门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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