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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跨市医保怎么用
有家健康网 2025-04-21阅读量:5927
浙江省跨市医保直接结算政策已全面覆盖,参保人员可在异地定点医药机构直接刷卡结算,无需垫付医疗费用。具体操作包括通过“浙里办”APP备案,持医保卡或医保码就医,报销政策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跨省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省内异地就医则免备案。以下是详细使用指南:
1. 适用人群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居住在外地的人员等。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如转诊就医、出差、旅游等因临时原因需异地就医的人员。
2. 备案流程
- 跨省备案:通过“浙里办”APP,搜索“异地就医备案”,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 省内就医:无需备案,持医保卡或医保码即可直接结算。
3. 结算规则
- 报销范围: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报销政策。
- 直接结算:参保人员仅需支付个人自负部分,医保报销部分直接由医保系统结算。
4. 注意事项
- 备案有效期:长期备案人员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备案人员备案有效期为12个月。
- 变更或撤销备案: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备案信息,可通过“浙里办”APP申请。
5. 便捷服务
- 浙江省已开通22105家异地定点医药机构,覆盖长三角地区,极大便利了群众异地就医需求。
6. 其他提示
- 若未实现直接结算,可回参保地按规定进行零星报销。
- 离休干部等特殊人员也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通过以上措施,浙江省跨市医保政策让异地就医更加便捷高效,切实减轻了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提升了医保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如需进一步了解,可访问浙江省医保局官方网站或使用“浙里办”APP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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