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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去省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4-20阅读量:9840
职工医保在省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在职/退休)和医院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在职职工
起付标准:900元
报销比例:85%(最高支付限额内)
特殊说明:恶性肿瘤患者多次住院时,起付标准按500元计算。
退休职工
起付标准:900元
报销比例:90%(最高支付限额内)
特殊说明:恶性肿瘤患者多次住院时,起付标准按500元计算。
二、分段累计报销规则
起付标准至3万元 :报销85%
3万元至4万元 :报销90%
超过4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 :报销95%
退休人员 :上述比例均提高5个百分点(如85%→90%)。
三、其他注意事项
转院报销 :
从低级别医院转至高级别医院,起付标准提高2个百分点(如三级转二级提高2个百分点);
反之则降低2个百分点(如三级转二级降低2个百分点)。2. 最高支付限额 :
不同地区对最高支付限额有具体规定,例如河南省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淄博市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四、示例计算(以三级医院为例)
总费用 :50,000元
起付后金额 :50,000 - 900 = 49,100元
报销金额 :49,100 × 85% = 41,735元
退休职工实际自付 :41,735 × 40% = 16,694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地医保政策,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报销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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