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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胎流产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

有家健康网 2025-04-20阅读量:5312

根据我国现行生育保险政策,第四胎流产 不能 申请生育津贴。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生育津贴的资格条件

  1. 生育次数限制

    生育津贴的领取仅限生育第一胎、第二胎、第三胎的家庭,第四胎及以上不符合领取条件。

  2. 其他要求

    • 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 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 生育或流产时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9个月等。

二、流产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

  • 未满4个月流产 :享受15天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 满4个月流产 :享受42天生育津贴,计算方式同上。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医疗费用报销

    流产相关的医疗费用(如手术费、药费、检查费)可通过生育保险报销,但需符合医保目录;

  2. 申领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社保卡等材料,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

四、地区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对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可能略有差异,例如:

  • 津贴计算基数 :部分城市以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有的可能参考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

  • 材料要求 :如需证明生育服务登记,部分地区要求提供生育证或服务登记本。

建议参保职工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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