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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直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3-18阅读量:2390
根据泰安市医疗保障政策,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社区(乡镇)定点医疗机构:300元
一级医院:400元
二级医院:500元
三级医院:600元
- 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 :
10,000元(含)以下:80%
10,000-20,000元:85%
20,000-30,000元:90%
超过30,000元:95%
退休人员 :
10,000元(含)以下:85%
10,000-20,000元:90%
20,000-30,000元:95%
低保/重残人员 :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最高支付比例可达9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2万元(含)以下:
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院:90%、88%、86%
退休人员:95%
二、门诊费用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在定点社区:60%
医疗机构:80%
- 门诊统筹限额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三、其他说明
大病医疗救助 :超过统筹基金支付限额(12万元)部分,按比例补助(如90%、60%、50%)
起付线累计计算 :一个医疗年度内起付线内费用可累计使用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泰安市职工医保,具体以医保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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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