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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院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3-18阅读量:7765
省级医院的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住院报销比例 :
- 省级(三级医院)住院报销的比例为50%,起付线为1000元。
-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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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次性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参合患者,新农合实行分段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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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内(含5万元)部分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规定比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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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8万元(含8万元)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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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给予补偿。
-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
- 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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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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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较高,建议患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尽量利用大病保险进行报销,以减轻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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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