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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育津贴需要连续交12个月吗

有家健康网 2025-03-18阅读量:8735

根据深圳市2025年生育津贴政策,生育津贴的领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其中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是核心要求:

一、累计缴费时长要求

  1. 连续缴纳满12个月

生育津贴需在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申请,且缴费期间不能中断。

  1.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需在累计缴满12个月后的1年内申请。

  • 若中断缴费超过6个月,则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二、其他必备条件

  1. 用人单位责任
  • 用人单位需在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 生育津贴由单位垫付,职工报销医疗费用后,单位再向社保机构申请拨付。

  1. 生育或手术符合政策
  • 需符合国家和深圳市的计划生育政策,且生育或手术类型在生育津贴保障范围内。

三、待遇计算标准

  • 计算基数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

  • 计发天数 :正常生育98天,难产(含剖宫产)增加30天。

四、申请时效

  • 需在生育后1年内申请,超过1年可能影响待遇领取。

总结

生育津贴的连续缴费要求是“累计满12个月”,而非严格意义上的“连续12个月”。但需注意,若中断缴费超过6个月,将无法享受该待遇。建议用人单位和职工关注政策更新,确保缴费期间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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