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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4-19阅读量:8093
佳木斯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退休人员
2021年3月1日政策调整后,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提高至 82% (三级医院)和 90% (二级及以下医院);
2022年5月政策进一步统一至 84% (三级医院)和 82% (二级医院)。
在职人员
2021年3月调整后,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保持 80% (三级医院)和 90% (二级及以下医院);
2022年5月政策未调整,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仍为 80% (三级医院)和 90% (二级及以下医院)。
二、其他注意事项
起付标准与最高支付限额
住院起付标准为 1.2万元 ,年最高支付限额为 10万元 (2021年调整后);
门诊大额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 2万元 ,与住院限额合并计算。
报销比例计算公式
$$\text{报销费用} = \frac{\text{医疗费用总额} - \text{起付标准} - \text{乙类药品/特检特治自付额} - \text{其他个人自负额}}{\text{住院报销比例}}$$例如:退休职工李大爷三级医院住院1.2万元,统筹基金不予支付1100元,乙类药品自付5000元,报销费用为: $$\frac{12000 - 1100 - 5000 \times 15% - 400}{82%} = 7995 \text{元}$$
其他政策调整
2021年将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用药起付标准降低至50元,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提高至55%;
2024年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为700元,报销比例提高至65%。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5-2024年期间的政策调整,2025年最新比例以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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