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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4-18阅读量:1346
山东农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不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差异,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计算。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报销比例:
- 镇卫生院报销60%。
- 二级医院报销40%。
- 三级医院报销30%。
- 在一级医疗机构(如镇卫生院)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超过400元的,按国家标准报销。
- 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大病补偿:
-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一定额度后,进行分段补偿。
山东省农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的级别、门诊与住院情况以及是否为大病等有所不同。参保者在就医前应了解相关规定,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随着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建议定期关注当地医保部门的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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