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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有家健康网 2025-04-18阅读量:1866
参保满12个月,符合生育政策
关于潍坊市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及标准,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领取条件
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若生育时未缴满12个月,但后续补缴满12个月,也可申领。
生育政策合规性
- 需符合国家和山东省计划生育政策,违反政策无法享受津贴。
二、领取标准
计算基数
以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公式为: $$\text{月平均工资} = \frac{\text{上年度工资总额}}{\text{职工人数}} \div 12$$
例如:某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1440万元,职工120人,则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
产假天数与津贴计算
正常生育 :顺产98天 + 奖励假60天 = 158天 ,津贴为: $$7000 \div 30 \times 158 \approx 36866.67 \text{元}$$
(假设月平均工资7000元)。
难产/多胞胎 :
- 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流产情况 :
- 不足4个月流产15天,满4个月流产42天。
特殊情况说明
晚育 :每晚育一次增加60天产假(最多1次),计入津贴计算。
三孩生育 :暂按二孩标准执行,未来政策调整后按新规定执行。
三、其他注意事项
工资基数调整 :津贴计算以生育时上年度工资为准,期间工资变动不影响已缴费用年限。
与其他补贴的关系 :生育津贴与一次性生育补贴不重复享受,但均计入产假总天数。
申领流程 :需提交申请表、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由医保部门审核拨付。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确保与现行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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