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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医保口腔报销范围
有家健康网 2025-04-18阅读量:8544
在福州市,医保可报销治疗性质的口腔项目(如补牙、拔牙、牙周治疗等),但美容类项目(如种植牙、牙齿矫正、美白等)不纳入报销范围。
可报销项目
包括补牙(含基础材料及治疗费)、拔牙、根管治疗、牙周病及牙龈炎治疗等治疗性费用,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可报销项目
镶牙、烤瓷牙、种植牙、牙齿矫正、牙齿美白等非治疗性项目,以及洗牙、假肢等美容或修复类费用均需自费。报销注意事项
需选择医保定点医院,且符合住院标准的治疗(除义齿外)可按医保结算;自行就医或非指定机构费用不报销。专项补贴政策
福州部分定点机构提供牙病防治专项补贴(100元~5万元不等),涵盖部分非医保项目如种植牙、矫正等,需主动申请。
合理利用医保政策可减轻治疗负担,建议提前确认项目类别及定点机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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