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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内医保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4-18阅读量:894
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黑龙江省内医保报销比例按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范围划分如下:
一、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5%。
具体起付线标准:一级医疗机构240元、二级480元、三级720元。
门诊特殊疾病门诊
- 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等特殊疾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80%。
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0%。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三级医院400元、二级300元、一级200元,社区及乡镇卫生院150元。
门诊慢性病门诊
- 开展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保障,报销比例根据病种不同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三、其他说明
最高支付限额 :按一年期核算,职工医保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居民医保为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缴费标准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250元。
大病保险 :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1%提高至60%,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高至65%。
四、注意事项
门诊报销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特殊疾病需符合当地认定标准。
若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高于70%、最高支付限额低于70%时,职工自付比例不低于75%,居民不低于70%。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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