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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乡市异地医保报销新规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4-16阅读量:127
根据2024年新乡市异地医保报销新规定,主要政策调整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管理
备案类型与有效期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备案长期有效,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包括异地转诊、急诊抢救及非急非转临时就医,需在就医前办理备案。
备案流程
-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部门渠道办理,实现免材料、免审核、即时生效。
二、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
省内异地 :一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450元、三级2000元;省外异地统一按一级300元、二级2000元、三级2000元执行,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减半。
城乡居民医保 :14周岁以下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
报销比例
普通住院 :按新乡市同级医院标准执行(如三级医院600-4000元报销53%、4000元以上72%)。
门诊慢特病 :30种病种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80%(农村贫困人口85%)。
三、特殊群体待遇
大学生医保 :参保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二级医院起付标准600元,第三次及以上住院400元,报销比例75%。
生育医疗待遇 :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定额支付,自然分娩600元、剖宫产1600元,超出部分按比例报销。
四、结算方式
直接结算 :支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住院、门诊慢特病等费用,患者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手工报销 :未直接结算的费用需回参保地提交发票、诊断证明等材料申请报销。
五、其他注意事项
转诊要求 :非本地转诊需提供转诊证明,未转诊的异地住院费用需降低10%报销比例。
材料要求 :就医时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报销材料需完整准确。
以上政策适用于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具体执行以新乡市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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